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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案

(株)Sealon(以下简称“公司”)重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本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了《个人信息处理方案》并与此公开。

个人信息处理方案 目录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个人信息处理项目及目的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时间
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
第五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第六条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第七条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条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有关拒绝的事项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第十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案的变更
  • 第一条“总则 个人信息是通过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进行辨识本人的信息(包含只凭此信息不能辨识需结合其他信息一起进行辨别的情况)。信息主体是根据处理好的信息能够进行确认的人,其信息的主体是人。公司在网站主页公开了个人信息处理方案,且随时可以查阅。另外,若有修订个人信息处理方案的情况,也将在网站主页进行告知(或个别通知)。各部门因其业务性质不同会存在其他版本的个人信息处理方案,此时将优先适用各部门的方案,可在相关网页的公告栏进行确认。

  • 第二条 个人信息处理内容及目的
    公司为提供服务所需要收集的最小范围的个人信息

    处理项目
    提交咨询信息时的收集列表
    姓名、公司名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在浏览网页时自动生成的信息收集列表
    访问IP信息,服务使用目录,访问日志、缓存,MAC地址
    处理目的
    识别用户,应答用户咨询,处理投诉·建议·售后等的处理
    掌握网络连接频率及使用服务统计的收集等通过分析用户的使用来提高系统的安全运营及品质
  •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时间
    个人信息保留时间 原则上达到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的目的后将立即销毁。但符合下列条件将予以期限内的保留。

    登录咨询信息时的收集列表
    保留时间:1年
    保留原因:识别用户,应答用户咨询,处理信访内容,转达公告信息
    登录举报中心时的收集列表
    保留时间:1年
    保留原因:识别用户,举报不正当行为,处理信访内容
    浏览网页过程中自动生成并收集的列表
    保留时间:6个月
    保留原因:掌握访问频率及统计和收集服务使用统计。
  • 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
    公司超过信息保留时间并完成处理目录等相关事宜后,不需要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信息将会立即销毁。获得本人同意后收集的个人信息超过保留时间的,或者即使完成信息收集目的但仍需根据法律继续保留此类信息的情况,需将这些个人信息移存至另外数据库或保存地点。个人信息的销毁方法如下:

    电子文件形式的记录,已保存的个人信息通过不能生成记录的技术方式进行删除。
    纸质的记录,已保存的个人信息通过粉碎机进行粉碎或烧毁的方式销毁。
  • 第五条 提供给第三方个人信息
    公司使用个人信息仅限于收集目的范围内,不得超出此范围或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形除外:

    获得信息主体单独同意时
    在其他法律中有特殊规定时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处于不能表明意向的状态或因地址不明等原因导致无法事先得到同意时,对信息主体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的利益明确地认为有必要时
    为了统计及学术研究等目的,以特定个人无法认定的形式提供个人信息时
    条约,除此之外为履行国际协定或有必要向国际机构提供时
    条约,除此之外为履行国际协定或有必要向国际机构提供时
    对调查犯罪、提起诉讼及其维持而需要时
    为履行法院判决业务而需要时
    为行刑及监护、保护处分的执行所需要时
  • 第六条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对公司行使下列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权利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出现错误时要求修正
    要求删除
    要求停止收集
    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维权活动 可通过公司的书面、邮件、传真等渠道进行,公司将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信息主体针对个人信息出现的错误、修改以及删除等提出要求时,在公司对信息完成更改、删除之前将不使用或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维权活动中信息主体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人等代理人来进行,需出示委托书。
  • 第七条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为了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采取了下列措施。

    管理措施:制定内部管理计划并实施,定期的员工培训等
    技术措施:安装访问控制系统,重要信息的密码化,使用电脑保护软件防止电脑病毒,使用密码学算法的互联网个人信息传输保安装置(SSL),运营切断入侵系统等。
  •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有关拒绝的事项
    公司使用一种能随时存储并查找您信息的缓存文件(cookie)',这是公司运营网站时所使用的服务器向您的浏览器发送的一个非常小的文本文件,储存在您电脑的硬盘中。

    公司使用缓存的目的如下:
    通过分析访问频率及访问时间,了解用户喜好和关注领域的追踪
    通过分析活动参与度及访问次数等数据 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
    对缓存文件的设置您具有选择权,所以您在网页浏览器的选项里可以允许所有缓存文件的安装,且每次安装需经过您的确认,也可以拒绝所有缓存文件。
    拒绝缓存文件的方法是您可以在您的网页浏览器选项中选择允许或者拒绝所有缓存文件的安装,或者每次安装均需您的确认。
    设置方法例(以IE浏览器举例),网页浏览器上端工具-网络选项-个人信息,若您拒绝安装缓存文件时会影响您的使用。
  •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和处理有关个人信息的投诉,指定了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Name: Jung Yeol Kim
    Position: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E-mail: jykim@i-sealon.com
    信息主体在使用公司的服务时发生的所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咨询、投诉、避难救灾等事宜,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公司会第一时间对您的咨询进行回复和处理。
    如需要其他有关侵害个人信息的投诉或咨询可联系下列机构: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privacy.kisa.or.kr/118)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kopico.go.kr/1833-6972)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 www.spo.go.kr/1301)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 cyberbureau.police.go.kr/182)
  • 第十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案的变更
    个人信息处理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最早通知)